[裝修保養] 冤嗎?華裔買公寓還沒住就賠$10萬

根據 BC 省民事法庭 CRT 的判決書,華裔 S 先生在溫哥華西端購買了一套全新的公寓,2020 年 9 月買入。
這座公寓是 7 月建成,包括 29 層、118 套住宅。
公寓目前還空置中,S 先生並沒有入駐。但這套全新的公寓中的冰箱出了故障導致漏水,使得泡壞地板造成其他維修問題。啟動了物業的保險,但由於保險是有 10 萬加元的免賠額,因此這 10 萬加元的免賠部分需要 S 先生來支付。

但對於 S 先生來說,這件事也著實委屈,全新的公寓,全新的冰箱,也沒有人住進去,卻白白承擔 10 多萬的賠償。
根據法庭文件,當物業的水管工檢查漏水原因時發現,S 先生家的冰箱的冷凍門的底部密封處漏水,經過檢查發現冰箱並沒有正確安裝。冰箱裡裝滿了水和冰。看起來,制冰機正在制冰,但由於密封不當,造成了冰塊融化、水從冰箱內泄露。
隨後,水管工將這套公寓的水閘關閉,也將冰箱的電源切斷。
S 先生認為冰箱出現的故障應當屬於開發商的問題、因此他拒絕支付 10 萬元的免賠額部分。

但 CRT 法官 J. Garth Cambrey 表示,由於冰箱並不在物業的保險范圍內,因此不屬於物業的責任,應當由 S 先生來負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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